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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前因后果
来源:来源:网络  时间:2008-3-7 16:38:58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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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波:一审无罪

  5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的第三次开庭,马英九被提名为国民党2008年参选人后,首次出庭应讯,这次庭审出现对马英九有利的转机,合议庭决定采信法务部门负责人施茂林关于首长特别费为“实质补贴”的解释。

  8月14日,一审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马英九无罪。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获判无罪后,“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案情发展下去应该对马英九有利,建议马专心竞选下去。

  第四波:二审待决

  9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以计算机抽签完成二审分案,组成合议庭开始马英九“特别费”案的二审。

  10月12日,“高院”合议庭首次传唤马英九,进行准备程序庭,检、辩双方基本上都是援引一审时陈述的意见,庭讯进行顺利。

  11月30日,台湾“高等法院”进行二审的最后一次辩论庭,马英九出庭应讯。公诉检察官进行总结陈词,认为“特别费”是具有实质补贴性质的公款,但仍应因公支用,马英九涉嫌诈取1117万新台币“特别费”,要求“高院”改判马有罪。

  马英九的辩护律师宋耀明指出,依据“法务部”与“主计处”意见,“特别费”为实质补贴并非公款,且马英九主观上没有施用诈术或贪污的犯意,客观上也没有贪污的事实,侦查检察官“先射箭再画靶”推定马英九犯罪。马英九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全案一审已从“特别费”的制度设计、历史沿革、行政惯例,以及使用者和承办人主观的认知等层面判他无罪,无论是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都“无懈可击”,他请求法院维持原判,驳回检方上诉。

  合议庭最后决定将在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进行二审宣判。

  从司法层面来看,“特别费”案的关键点是如何判定“特别费”的性质,即它是公款、私款还是实质性补贴。在一审中,公诉检察方坚持认为是公款,虽然它带有实质补贴的性质。马英九一方认为就是实质性补贴,并非公款。马英九贪污公款罪最后是否成立将取决于台湾“高等法院”对“特别费”性质的二审认定。

  实质上,这宗司法纠纷涉及的是台湾财务审计的制度设计问题,因为将首长“特别费”汇入个人薪金账户本来就是台湾当局推动的政策,向来被认为最安全、最便利。当局审计部门调查发现,自2002年1月以来,全台各县市长“特别费”中不需凭据核销部分,仍以直接汇入县市长薪资账户为最普遍的处理方式。由于马英九案的发生,暴露出“特别费”存在的制度缺失,台湾行政部门已于2006年11月宣布,将从2007年起对“特别费”的核销制度进行改革。

  “特别费”案的政治前因

  “特别费”案本身只是一件寻常的司法案件,但是,它自始至终又是一个政治事件,正如台湾媒体所言,“司法其外政治其内”。就案发的时间、主涉者的政治背景以及所引发的剧烈政治风暴等方面来看,其背后显然有着复杂吊诡的政治操作。

  作为市长特别津贴的特别费,马英九表示他是依照“行政院”规定去申领,那么多年来,全台湾所有市长、县长、“部会”首长,都以此方式申领,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被调查、起诉呢?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正好是在陈水扁深陷“国务机要费”丑案之际?正好是蓝绿阵营酝酿2008年选举的参选人之际?虽然马英九“特别费”案引起了一场沸沸扬扬的“特别费”风潮,包括民进党当局要员在内的多人被检举存在“特别费”使用不当问题,但是司法单位为平衡马英九案起诉吕秀莲、游锡的同时,为什么独独放过同样有问题的谢长廷、苏贞昌二人?要知道,谢苏二人正好是民进党2008年的参选人。这其中的政治意味自然十分明显。

  2006年8月马英九“特别费”案起之前,陈水扁正被他的“国务机要费”弊案搞得焦头烂额。民进党历经20年积累起来的政治资源已经透支,民众支持率不断下降,“执政”前途日见渺茫;而马英九作为国民党的政治明星,广受支持,清廉形象深入民心,民进党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和游锡“四大天王”无人能敌。最新台湾民调显示,对于2008年选举,支持“马萧配”(马英九与萧万长)的民众达55%,支持“长昌配”(谢长廷与苏贞昌)的只有32%,另外,对参选人的看好度,认为马英九能当选的民众占43%,谢长廷只有20%。

  在民众支持率持续下跌的同时,“执政”的民进党连接遭到重创。民进党在2004年“立委”选举和2005年底“三合一”选举中失利后,2006年又在号称“民主圣地”的嘉义“立委”补选中失守,与此同时,各种弊案接连发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更是给了民进党近乎灭顶的打击。在这样一种巨大压力之下,民进党根本无意于正常选战应有的左右之争和政纲、政绩宣讲,而是继续施用“旁门左道”之法侧击、偷袭国民党。在台湾选战中,向来候选人互相攻击的最佳之处是对方的道德缺失,国民党的历史并不能证明国民党是一个有“清廉”传统的政党。“一个有缺陷的制度下的可能贪渎”,这是民进党攻击泛蓝的机会:你不是清廉吗?现在就是要把你拉下来,大家都在同一道德水平上,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抹黑马英九的清廉形象”,拉抬选情,阻隔国民党2008年重新“执政”的希望。

  因此,从选举政治的角度看,马英九“特别费”案完全是蓝绿对抗的产物。对于泛绿阵营来说,将二案绑在一起的好处是可以“围马救扁”,即,如果要为“特别费”案解套,也就连带要为“国务机要费”案解套,这样一来陈水扁就可以从这宗贪腐案中彻底脱身。而如果“特别费”案拖延下去,不但可以转移民众对“国务机要费”的关注,还可以牵制马英九,不只让马英九无法全心竞选,更可以破坏马英九的形象,使民进党在2008年能有一搏的本钱。陈水扁很清楚,民进党如能继续“执政”,与其相关的一系列司法问题很可能会不了了之,否则,国民党上台后肯定会对此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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