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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为窃听事件辩护:国家安全重于隐私
时间:2005-12-23 11:07:00    评论 条   查看评论

  美国布什政府12月22日晚在写给国会的一封信中正式就布什授权秘密窃听事件进行了辩护,称国家安全重于个人隐私。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司法部致信众议院和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解释道,为了防止恐怖事件在美国再次发生,布什总统已经授权秘密监听而不需要首先获取窃听授权。

  这封由助理司法部长威廉·莫斯凯拉写的信是白宫第一次就窃听事件向国会发出公开通告。他解释说,布什总统绕开监督单位直接授权国家安全局进行国际通信监听是合法的,因为被监听对象可能与基地组织及其追随者有联系。他引用了2001年9月18日国会通过的使用武力授权决议作为监听项目的法律依据,称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有义务保护国家”。

  莫斯凯拉表示,布什的职责当然包括授权情报部门在美国国内进行窃听。他指出这个权力是得到联邦法庭授权的,这些法庭包括“外国情报监视法庭”。

  “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建立于1978年,是在公众反对政府对那些反战和维护民权运动的抗议者进行监视的强烈要求声中建立起来的。今年12月21日,负责监督政府情报监听的“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法官詹姆斯·罗伯逊已经辞职,以抗议布什秘密授权境内监听活动。

  近日,布什承认他曾经授权情报部门进行秘密窃听活动,并不断对自己的授权行为进行辩护。根据布什总统19日的说法,他曾经向国会通报过授权窃听一事。但不少法官纷纷指出,布什总统的“通报”仅限于极少数议员,并且没有经过国会讨论,因此解释并不能成立。此外,布什曾以“不讨论敏感的情报问题”为借口拒绝透露情况,后来迫于舆论压力才不得不承认了窃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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